2年前,我们接管了一家企业的常设法律咨询服务。这家企业刚刚处理完几起劳动争议案件。人力资源部要求我们对人力资源业务的法律风险进行分类。
新任人力资源总经理问我的第一件事是关于劳动合同的。一些劳动合同找不到。我不知道它们是丢失了还是没有签字,但是直接与员工确认它们并不容易。
也有一些员工因业务调整在关联企业之间流动,但尚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。
这些都是关于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。如果是事后编造的,实际上是非常困难的,主动权不再在企业手中。
因此,企业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防范法律风险,避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。从我们接触的案例和咨询来看,主要有六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:
1。没有为了“节省”费用而签署书面合同。
一些企业经营者认为,不签订劳动合同,许多规章制度可以规避,许多成本可以节省,如减少税收和社会保障等。
然而,公司可能要为此付出更多。因为许多工人已经知道“他们不签订劳动合同,要求双倍工资”,每年都有许多这样的劳动争议案件。
客户公司的老板是最近刚刚解决的劳资纠纷的所有者,这也是他的“经历”。最后,他们的公司为此付出了更大的代价。
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企业的法定义务,企业应主动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。
2。有些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,但不注意时间,或者不知道从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,认为劳动关系只有在签订劳动合同后才能建立。
这种认知偏见将使企业付出代价,因为如果在雇佣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签字,无论是谁造成的,都将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。
有些工人有这方面的知识和意识,有些甚至“利用”这一规定向公司索赔。
因此,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应该牢记一点:没有合同就没有劳动。
3。未能及时续签劳动合同
续签劳动合同是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部分。企业决定继续聘用员工的,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。企业决定不再聘用员工的,应当解除劳动合同。
但是,我们也遇到过员工没有及时续签合同而是继续工作的情况,例如,员工不在国内或国外时没有及时签订合同,或者员工在特殊假期(如参加学习培训、请病假、产假等)不能回公司续签劳动合同。),或者企业没有发现劳动合同已经到期等。
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应意识到这一点,注意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情况,提前做好准备,防范续签过程中的法律风险。
4。职工不签字,企业未及时采取措施的。
以上三种情况主要是企业造成的,要么是认识不足,要么是管理不善。然而,未能签订劳动合同不一定是企业的原因,其中许多是工人造成的。
如果工人在雇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仍拒绝签字,企业需要及时采取措施。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,将需要支付经济赔偿。
企业需要及时采取的措施可以概括为:1个月,2个月写。
1个月是指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,2份书面文件是指:首先,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在开始时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;第二,劳动者不签字的,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。
如果企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就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,而是应该向劳动者支付
即使劳动者同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承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。
6。雇员的签名不是他的签名。
劳动合同不是他的签字也是常见的风险之一。一些企业有更多的员工,并可能同时与一群员工签订合同。一些雇员可能代表其他人签署合同。
在这种情况下,企业认为劳动合同已经签订,但实际上并没有签订,因为劳动合同不是企业自己签订的。
这种情况可能会发生,部分原因是一些工人故意这样做,部分原因是企业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够重视。
原则上,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场签订,否则很难确认是否是自己签订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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